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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屏東市民生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 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 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以院臺法 字第111001885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一案,請查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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