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主旨:有關各校人員參加本縣「112年度語文競賽分區初賽」活 動之公(差)假及事後補休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2年度屏東縣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 理。 二、旨揭語文競賽各分區承辦學校及初賽日期,臚述如下: (一)屏東區(承辦學校:唐榮國小):6月3日(星期六)。 (二)里港區(承辦學校:瑪家國中):6月3日(星期六)。 (三)內埔區(承辦學校:萬巒國中):6月10日(星期 六)。 (四)潮州區(承辦學校:溪北國小):6月10日(星期 六)。 (五)東港區(承辦學校:佳冬國中):6月3日(星期六)。 (六)恆春區(承辦學校:永港國小):6月10日(星期 六)。 三、凡各校校長、帶隊人員、指導教師、競賽員、教師(含代 理(課)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含幹事、主任、組長、 護理師、實習教師等)及受聘評審、各分區初賽承辦學校 相關教職員工於前揭排訂日期出席競賽活動,同意公 (差)假登記(差旅費請由各校自行支付)。 四、前揭參加競賽活動人員,請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補休1日, 補休期間課務請自理。 五、非縣屬學校教職員工之公假及補休事宜,建請比照前述原 則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5-30|
{{ $t('FEZ005') }}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