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主旨:檢送「屏東縣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1
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6451號函、
「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及「教育
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參與教學卓越獎評選,特訂定本縣辦理教育部
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初選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賽組別: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
(二)初選資料繳交期限:114年2月13日(星期四)下午5時
前。
(三)書面審查:114年2月17日(星期一)。
(四)方案發表:114年2月25日(星期二)。
(五)公告初選通過名單:114年2月26日(星期三)。
三、參加對象:
(一)本縣實驗教育學校及理念學校已實施滿3年者,應參加縣
內初審,並列入評鑑結果參酌。
(二)本縣公私立高國中小及幼兒園教學團隊課程具特色且活
化創新者,有志參加教學卓越獎評選之教學團隊代表參
加。
(三)免送件學校:
1、長榮百合國小附設幼兒園榮獲111年度教學卓越金質獎
之教學團隊成員,三年內不得重複被推薦,免送件。
2、恆春國小及地磨兒國小榮獲112年度教學卓越金質獎之
教學團隊成員,三年內不得重複被推薦,免送件。
3、北葉國小及西勢國小附設幼兒園榮獲113年度教學卓越
銀質獎之教學團隊成員,次年不得重複被推薦,免送
件。
四、初選資料繳交及配合事項:
(一)各校(園)教學團隊填妥初選文件並檢附相關資料書面資
料一式6份,電子檔光碟1份。
(二)請於114年2月13日(四)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送(以郵戳為
憑)至本縣屏東市唐榮國小教導處馮心怡主任(90075屏東
縣屏東市中山路41號)收,請註明114年度教學卓越初審
文件,並再以電話確認08-7322306分機12。
(三)指定送件學校未送件者,仍應補件,惟不予列入審查。
五、副本抄送特殊及學前教育科,請轉知本縣公私立幼兒園踴
躍送件。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03|
{{ $t('FEZ005')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