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主旨:為辦理本縣115學年度國小新生報到事宜,請惠予於115年
2月4日前將符合入學資格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
之學齡兒童(算至109年9月1日滿六足歲者)造冊送各鄉
鎮市公所,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28條規定,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
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區分
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入公立國民小學。
二、本府訂於114年5月8日辦理115學年度新生報到,並於114年
5月21日至25日辦理班級數審查。
三、副本抄送各鄉鎮市公所及各國小依前項說明辦理。
四、檢附本縣115學年度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基本學區一覽表
及115學年度新生入學工作期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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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1-27|
{{ $t('FEZ005') }}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