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主旨:檢送112年(2023)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 說明表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12月5日 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863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教學資源缺 乏地區國小、國中學生及弱勢族群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 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國教署112年預計補助100所 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 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8日 (星期五)。 三、請貴校踴躍辦理旨揭活動,並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 補助說明(附件1),將貴校申請資料依序裝訂(1式3份),於 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前將前揭資料免備文提交本府,俾 於112年1月上旬辦理初審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不予 收件。 四、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 動,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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