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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屏東市民生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112學年度科技 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三「辦理科技教育學習及探索 活動實施計畫」)」申請案

{{ $t('FEZ002') }}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2年12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7270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國教署補助學校落實國中科技領域(生活科技、資訊科技)、國小資訊教育議題與科技教育議題融入之教學與學習活動,以及教師配合科技中心參與增能研習等活動經費,說明如下:
(一)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每校補助業務費新臺幣5萬元。申請學校需指派教師參加本縣科技中心辦理之科技領域課程教師研習至少5場次,完成後回校進行學生教學,並至國教署科技輔導中心官網上傳實施紀錄、教學回饋。
(二)上述申請學校以「不與教育部或國教署其他科技教育相關計畫重複」為原則。
三、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2年2月17日(五)中午12時止。
(二)本案需由本縣科技中心推薦學校名單,敬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逕洽區域所屬科技中心,或由科技中心主動邀請學校提出申請。
四、本府將視國教署經費補助情形薦送學校名單,後續獲選之學校需繳交活動計畫書,本府將另函通知送審。
五、檢附計畫申請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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