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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屏東市民生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學組|

主旨:檢送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依作 業期程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059332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特 訂定本實施計畫。 三、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3 年7月31日止,其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 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 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6萬元。 四、申請作業期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程:計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請於112年5月31日 (星期三)前寄送至本府。 (二)為利了解本土文化社團推動及運作內容,請務必依計畫 運作之社團,於計畫申請書(參、課程設計處),選填類 別並填寫項目,例如選類別為戲劇,填寫項目(如歌仔戲 或布袋戲),並請於計畫撰擬時,明列社團的學期課程大 綱。 (三)注意事項:未依規定辦理或未完備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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