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主旨: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3年持續辦 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規劃提 報所屬教師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4536O號函 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貴校評估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 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 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報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為提升本縣國中專長授課比率,請貴校於112年11月23日 (星期四)前依「屏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學普通班部分領 域專長授課分析彙整表」18班以上科目專長授課比率未達 60%之每一科目及18班以下專長授課比率未達30%擇一科 目薦送進修需求,並將可編輯電子檔與核章掃描PDF檔逕寄 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a002797@ptc.edu.tw),逾期不 予受理;未提報需求學校請於112年11月23日(星期四)前 函報本府具體可行配套措施。 四、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3年暑假或適 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 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 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五、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及「國民小 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2或4學分班」,113年為最後一年 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六、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 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 近開班,另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之本土語文學分班之開班 人數標準將另行評估。 七、檢送屏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學普通班部分領域專長授課分 析彙整表及屏東縣113年度學校教師在職進修需求及薦送表 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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